為有效防范農村沼氣生產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陜西省農村沼氣安全生產,近日,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做好農村沼氣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進一步夯實安全責任。各市縣(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認識到做好農村沼氣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狠抓各項工作落實。要建立健全農村沼氣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提高環境安全風險防控和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能力。突出抓好重點區域、關鍵環節、重要時間段的安全生產。要落實好農村沼氣生產者、經營者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督促其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沼氣設施安全運行。
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要加強安全技術指導和服務,認真組織和指導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落實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各類沼氣工程的安全生產檢查與指導,突出各類沼氣工程的消防安全檢查與指導,加強廢棄沼氣工程的安全隱患處理。
嚴格實行分類處置。要盡快對轄區內由縣級以上財政補助建設的沼氣工程運行和管理情況,開展摸底調查和實施報廢等工作。統計正常運行沼氣設施數量,做好安全宣傳、指導工作。對于不能正常運行的,要分門別類做好安全處置。統計沼氣池功能轉變設施數量,做好管理權限移交工作。
不斷提高安全防范意識。要在農村沼氣集中運行地區,進行沼氣安全使用和消防安全培訓,向沼氣生產經營者和使用者普及沼氣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知識等。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微信等傳播媒介,通過張貼宣傳標語、安全知識掛圖和發放沼氣安全使用手冊等方式,提高廣大農村沼氣用戶的安全使用意識。